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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4-05-22 09:44:4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爆炸、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学校要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 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 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2.1.1 应急工作组

长:张庆堂

副组长:张新华 井新宇 刘建龙

员:陈 方雪梅 杭海荣 纪兆东

刁丽英 潘东良 周晓兵 曹宝飞

张咏华 曹以将 杨翠龙 蒋振杰

汤仁彪 曹雪花 李根芹

周秀娥 陈伟军 钱红军

2.1.2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部位,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3.2 预警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3 信息报送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续报。

3.3.2 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或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 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2)紧急文件报送

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3.3.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 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4.1 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4.2 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3 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4 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5.1 火灾事故

5.1.1 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5.1.2 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5.1.3 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5.2拥挤踩踏事故

5.2.1 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2.2 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置

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置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5.2.3 善后工作

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5.3 建筑物倒塌事故

5.3.1 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5.3.2 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他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5.3.3 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4 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5.4.1 报警、报告

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5.4.2 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5.4.3 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5.5 校园爆炸事故

5.5.1 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5.5.2 应对措施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5.3 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5.6 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5.6.1 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5.6.2 应对措施

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6.3 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信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5.7 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5.7.1 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5.7.2 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7.3 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5.8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5.8.1 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

5.8.2 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5.8.3 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 善后与恢复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

7.3 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7.4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