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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2018-12-07 10:25:07
 图书馆是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术活动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利用好图书馆的学术报告厅,为学校各类会议、学术、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我馆特制定《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请有使用需求的部门,先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并填写《图书馆报告厅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签好字后交至图书馆三楼信息科,联系人:王键老师,联系电话:86022721。                
1、图书馆报告厅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优先保证校级会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活动,其次是图书馆和校内其他部门的活动。依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   
2、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天向图书馆申请,并按规定填写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图书馆审核后安排使用。实际的活动内容与时间应与申请表相符。
    3、使用前请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图书馆反映。需要确定开门时间请提前联系图书馆。茶水及服务人员需使用部门自行安排。
4、需要使用音响、投影、录播等多媒体设备的请提前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说明使用要求,配合做好设备调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报告厅控制室。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报告厅需要使用部门自备笔记本电脑。  
 5、使用部门及申请人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如防火、防 盗、人员引导等。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摆放格局和私接电器、电线。要严格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过场所的设计容量。
    6、使用部门须注意保持会场的环境卫生,不得擅自张贴、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横幅应与图书馆沟通做到指定位置,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除。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及饮用有色饮料,严禁吸烟、吐痰。活动结束后,使用部门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打扫卫生、桌椅回复原样。
    7、使用部门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至少确保一位负责老师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请告知听众爱护公用设施,保护座椅,如发生损坏须照价赔偿。全部处理完毕后,通知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交接,并填写使用记录表签字确认。